(陕西刑事律师)开设公司虚假刷单终败露 六人诈骗淘宝店主分获刑

    中国法院网讯 (周怡)  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冒充淘宝代运营公司并进行虚假刷单诈骗淘宝店主的案件,判处上诉人李某等6人一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数万元罚金。

  2014年下半年,被告人李某与刘某(另案处理)商量注册成立商贸公司,为淘宝商家提供代理服务,收取服务费。同年11月18日,刘某投资注册成立重庆久缘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缘公司),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李某负责日常经营管理。该公司假冒专业网店代运营公司,内设招商部、售后部,截止2016年7月15日,先后招聘曾某、金某、周某、范某等13人,分别担任业务和售后服务人员。公司向员工提供聊天工具号码、快捷用语、成功案例,创立QQ群供员工学习、开展业务、交流经验使用。

  久缘公司在运行初期设定299元、599元、899元三个档次的网店代理服务套餐,并向客户声称购买套餐后,即可享受公司提供的淘宝店铺装修、推广、提供货源及售后等服务项目。招商部的业务人员通过在互联网寻找、联系销量差的淘宝网店主,虚构久缘公司具有阿里巴巴线上供应商资质,拥有自己的服装工厂、稳定的货源和专业营销团队等事实,骗取被害人购买服务套餐,将现金转账到久缘公司提供的支付宝账号,成为久缘公司“代理商”,并根据部分被害人的要求,签订虚假的服务协议(虚构刘某为甲方代表)。

  2015年11月,久缘公司增设价格为7988元的黄金Vip服务套餐和19988元的钻石Vip服务套餐。当被害人选择购买低价位的代理服务套餐后,售后部人员对被害人店铺上传虚假商品信息,运用“甩手掌柜”、“流量精灵”等软件、采取虚假交易“刷单”的方式,上传虚假商品信息、增加客户网店一定点击率和销量,骗取被害人的信任。随后招商部员工以“策划总监”等身份再次联系被害人,谎称由久缘公司出资80万元为客户举办推广活动,每个省份仅限两个名额、以店铺托管、保底销售额和全额返利的条件,引诱、欺骗被害人升级购买7988元的黄金Vip和19988元的钻石Vip服务套餐,但无论何种套餐均不能提升被害人网店的真实点击率和销量。

  经查实,通过上述方式,2015年4月至2016年7月期间,李某等人骗取被害人王某、杨某等71名淘宝店店主钱款共计人民币36.5万余元。

  经审理,一审法院认为李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欺骗被害人购买公司的服务套餐,以签订服务协议的方式提高被害人对公司的信任度,骗取被害人财物,其数额达到刑事入罪数额标准以上,均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6名被告人进行了定罪量刑。

  一审宣判后,李某及其辩护人以原判认定罪名不当,且系单位犯罪,犯罪金额认定错误;曾某以请求从轻处罚为由提起上诉。

  经审理,二审法院在一审法院审理的基础上,根据二上诉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不同地位,不同犯罪金额以及主动退赃、曾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等量刑情节,重新计算被害人损失,涉案金额,维持一审判决对被告人的定罪及四名原审被告人的量刑部分,撤销一审判决对二上诉人的量刑部分,依法判处上诉人李某等6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的刑期。

2018年2月9日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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