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文字
网站公告
- 2018-04-14 (西安刑事律师)"扫黄打非"部门一季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460余起
- 2019-01-18 (西安刑事律师)男子伪造房产证骗取女友钱财 被催还钱又伪造银行存单
- 2019-01-15 (西安刑事律师)湖南女子公交坐过站用热水烫伤司机 涉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
- 2019-01-15 (西安刑事律师)公安机关破获多起诈骗案件 抓获36名犯罪嫌疑人
- 2019-01-14 (西安刑事律师)福建男子为偷画眉鸟向主人喷辣椒水 涉嫌抢劫罪被批捕
- 2019-01-11 (西安刑事律师)陕西汉中张扣扣连杀邻居三人 一审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 2019-01-11 (西安刑事律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 2018-12-25 (西安刑事律师)当事人不满判决结果诋毁辱骂法官被拘留十五日
刑事资讯
(陕西刑事律师)男子冒充警察多次骗钱 构成招摇撞骗罪获刑四年
冒充警察多次骗钱 男子招摇撞骗获刑四年
2018-04-13 15:00:53
中国法院网讯 (冯泠森) 男子身着制式警服,佩带肩章、胸标、警号等标志符号,咋一看还以为他真实警察,其实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冒牌货”。近日,被告人陈某被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7月,被害人陈某华通过他人认识冒充警察的被告人陈某。因其子想当兵,遂委托陈某帮忙。陈某自称为打通派出所民警,能够帮助其子入伍,骗得陈某华现金人民币4000元。随后的三个月内,被告人陈某又以帮忙找工作等借口,骗取被害人吴某、赵某、曹某等人财物共计9530元。同年11月5日,公安局民警将涉嫌冒充人民警察的被告人陈纯洁传唤调查并抓获。庭审中,被告人陈某对上述犯罪事实无异议。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冒充人民警察的身份,骗取他人钱财,损害了人民警察形象和公共威信,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陈某冒充人民警察的身份招摇撞骗,依法应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上传时间:
2018年04月14日
上一篇:
下一篇:
陕ICP备08002705号-1 版权所有: 王继平律师刑事辩护网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五路55号海棠花园南门四楼 邮编:710061
电话:029-88557337 传真:029-81622786 E-mail:6091147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