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刑事律师)四川男子利用网络设赌场违法获利 构成开设赌场罪获刑三年

利用网络设赌场违法获利 男子获刑三年

2020-01-03 14:33:27

 

    中国法院网讯 (肖源)   近日,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网络游戏平台开设赌场供人赌博,并以此牟利的案件,一审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没收。

  2018年10月以来,高某某分别在四川省高县庆符镇多处居民小区租用民居,购置电脑、智能手机,以代理“XX欢乐厅”“XX娱乐”等网络赌博游戏平台供人赌博的方式,开设赌场非法牟利,并以1800元底薪加网络赌客上分营业额提成1.5%至2%的方式,先后聘用张某甲、刘某、杨某、严某、张某乙、黄某、何某某等七人(均另案处理),在网络赌博游戏平台上为赌客上下分。

  2019年5月3日,该赌场在庆符镇某小区的窝点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当场收缴用于网络赌博服务的台式电脑四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手机十五部,高某某和严某、刘某、张某家、黄某、何某某被现场查获。截止被查获,被告人高某某涉案赌资数额440余万元,非法渔利35万余元。

  高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某以非法营利为目的,以代理“XX欢乐厅”“XX娱乐”等网络赌博游戏平台供人赌博的方式,开设赌场非法牟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20年1月7日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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