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刑事律师)开设赌场抽头渔利 男子开设赌场罪获刑一年四个月

开设赌场抽头渔利 男子获刑一年四个月

2020-12-31 14:20:18

 

  中国法院网讯(王瑾)日前,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被告人郑某某开设赌场案件,依法认定被告人郑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000元,并追缴被告人郑某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1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3年11月至2014年2月间,被告人郑某某伙同王某某(另案处理)在霞浦县松城街道等地以牌九形式,陆续开设赌场20余天,按庄家赢钱抽赌资6%,庄家输钱抽赌资3%的比例抽取头钱,其中郑某某占赌场10%股份,赌场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6万余元。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间,被告人郑某某又陆续开设赌场,由于公安机关多次冲击,赌场断断续续开设20余天,赌场按照庄家赢钱抽取赌资4%元,输钱抽取赌资2%的比例抽取头钱,累计获利达人民币5千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某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郑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予从重处罚;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并且认罚,可予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对被告人郑某某从轻处罚。据此,霞浦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2021年1月7日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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